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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辟谣!多地反复流传的“孩子被拐寻人启事”是谣言
来源:武进日报 作者:@内蒙古网络举报 日期:2026-10-12  报料热线:86050111

  ​​近日,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流传一则“寻人启事”消息,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出现转发传播情况。经公安机关核实,该信息为多年反复传播的网络谣言,全国多地公安机关均已对此类内容发布过辟谣声明。

  转发此类信息易引发群众恐慌,在此警方郑重提醒广大网民:

  1. 不轻信、不传播、不编造此类无官方权威来源,带有高额悬赏、道德绑架、金钱诱惑要求转发的网络信息,遇到寻人、求助类信息,务必先核实信息真实性,切勿盲目跟风转发。

  2. 若发现儿童走失、被拐等真实紧急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直接向就近公安机关求助。

  3.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故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切勿让虚假信息消耗社会爱心、扰乱公共秩序。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紧急辟谣!多地反复流传的“孩子被拐寻人启事”是谣言

责编: 孙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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