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区民政局获悉,我区今年已发放8643张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累计核销7222张,核销总金额474.016万元,资金使用率约80%,主要用于床位费、护理费、助餐助浴、康复护理、评估费等服务抵扣。该举措先后被《人民日报》和央视《新闻联播》栏目关注报道。

今年1月以来,江苏面向全省常住60周岁以上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实现“补贴跟人走、资金随服务走”。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符合条件的老人每月最高可享800元补贴,用于抵扣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费用,有效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民生难题。为鼓励各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消费补贴,江苏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评估机构,并且明确原则上凡是符合基本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和评估机构均可参与。
82岁的薛爷爷住在夕阳红康乐中心,经评估为中度失能老人。“原以为失能老人要额外增加照护费用,没想到入住一个月后,我父亲就享受到了补贴。”老人的儿媳张女士说。
张女士算了笔账:“每月床位费1350元、伙食费800元、护理费900元,共计3050元。按照政策规定,补贴额度为费用的40%,上限为800元,因此老人每月能享受800元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除机构养老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也适用于居家养老。家住湖塘镇的88岁老人王阿大,因突发脑梗留下后遗症,导致长期卧床,属于重度失能人员。白天子女不在身边,老人无人照护。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落地后,王阿大成为首批申请人员。今年3月起,护理员上门为老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每月服务合同费4300元,养老服务消费券可抵扣800元,老人只需支付3500元。
“线上领取,一人一券,一部手机就能办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股长张珞馨介绍,身体护理等级评估为中度及以上的老年人,每月1日可领取当月的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在“民政通”App上绑定养老服务机构后即可办理。为破解部分老人和家属“不知晓、不会领”难题,区民政局面向全区发放3万余份《养老消费补贴申领操作手册》,确保政策“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我区将继续提升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核销质效,拓展居家上门服务,深挖养老服务消费增量,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把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落实好、执行好,让更多中度以上失能老人享受到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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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接连聚焦——我区今年已发放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8643张
责编: 孙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