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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 新闻热线:86522813 , 86522809 投稿邮箱:wj@wj001.com |
各镇、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及时掌握全区经济普查工作动态,有效保障经济普查信息渠道畅通,规范经济普查信息上报工作,提高信息质量,现就信息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上报期限:从经济普查开始到全面结束,包括准备阶段、摸底阶段、登记阶段、数据处理阶段和资料开发各阶段。
二、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政府文件、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工作方法、宣传工作实施情况、有效措施、典型事例和好人好事等。
三、信息要求:每月不少2篇,要求题目新、条理清、时效强、措辞准,字数在300-1000字左右为宜。
四、信息上报方式:在区经济普查网页“各镇动态”栏目中上报。
五、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信息工作作为经济普查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上报一篇得1分,计分不设上限;不完成当月任务扣2分;被市录用一篇加1分,省录用一篇加2分,国家录用一篇加4分。以信息上报总分名次,折算成分数作为第二次经济普查整体工作量化考核依据。
六、各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经济普查信息上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区普查办将定期通报信息上报和录用情况。
常州市武进区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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