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主管部门: 春节过后,全区各类企业纷纷恢复生产,由于部分员工节日松懈情绪依然存在、企业择吉日开工、新职工和转岗人员缺乏岗前培训,以及受雪灾影响,匆忙清理受灾倒塌房屋、工棚及受损设施设备等原因,极易引发各类事故。为切实做好节后正常复工和灾后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复工前,要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上岗、转岗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二、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复工前,要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和保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整改到位后方可投入生产。 三、认真贯彻落实武安办发[2008]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清理倒塌房屋、工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各类被积雪压坍的危旧房屋、简易工棚(彩钢瓦屋顶)因结构复杂、隐患严重、设备和电器不明等原因,在清理过程中极易发生事故,在清理时,一定要制定详细的清理方案和防范措施,要查明现场、检查残址,确定电源状况并切断电源,尽可能使用机械操作,同时,要加强清理现场的组织指挥和监护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清理现场,清理现场的工作人员要配备好安全装备,确保安全。 四、各地各部门在复工期间必须组织人员指导、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有重点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排查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各地各部门在接通知后,要迅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时掌握本地安全生产动态,保持信息畅通。区安委办将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抽查、督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在3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传真:86312737)。
常州市武进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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