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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由武进区纪委牵头成立的工程建设廉政评估工作小组对武进新天地、金鸡西路(淹城路—北建新村)、花东路(金鸡路—聚湖路)、定安东路(常武路—星火路)、永胜路(花园街—武宜路)、花园路(定安路—延政路)六项去年已竣工工程进行廉政评估,评估结果优良。
廉政建设评估旨在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的廉政监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常州市武进区工程建设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的有效执行,实施廉政评估的对象为本区范围内公有资金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十项:工程的立项、规划、用地等建设项目报建手续是否齐全或是否按规定实行了登记管理制度;招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我区的有关规定;工程发包后有无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工程的合同总量有无扩充和变更,变更程序是否合法;工程监理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监理单位的确定是否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款支付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是否由建设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是否进行跟踪审计;干部群众对该工程建设有无不良反映;分管工程建设的领导对工程廉政建设采取的措施及相关职责履行情况的总结。工程建设廉政评估采取自评与抽评相结合的方式,并适时进行阶段检查。评估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评估结果作为各建设单位文明单位评选、“勤政廉洁三服务”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评先评优工作的重要依据。
编辑 姜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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